功能主治:通调血气,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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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木香、小茴香、冰片。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嘧司特钾。辅料:浓甘油、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苯扎氯铵(每ml中含苯扎氯铵0.0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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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南富兴飞鸽药业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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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041 |
国药准字J20180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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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通调血气,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过敏性结膜炎、春季卡他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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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通常,1次1滴,1天2次(早、晚)滴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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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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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上市时:在共计639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16例(2.59)。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炎4件(0.63%)、眼剌激感4件(0.6396),结膜充血3件(0.47%6)等。再审查结束时:在上市后的使用情况调查和特别调查(长期使用调查、春季卡他性病例调查)的共4255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43例(1.01%6)。主要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6件(0.38%)、眼睑炎9件(0.2196)、眼睑瘙痒感5件(0.129%)、眼分泌物5件(0.12%6)、结膜充血5件(0.12%6)等。发生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用药等适当的处置。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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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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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要在判断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危险性时才可使用(有关妊娠期间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对早产儿、新生儿、婴幼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无使用经验)。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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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通调血气,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过敏性结膜炎、春季卡他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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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7.按用法用量服,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l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给药途径:仅用于滴眼。 2.使用时:(1)滴眼时如眼药粘到眼睑皮肤等处时,清立马擦去。(2)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不要使容器的瓶口与眼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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