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通调血气,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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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木香、小茴香、冰片。 |
北瓜清膏,党参,浙贝母,南沙参,生姜,辅料为饴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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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南富兴飞鸽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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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041 |
国药准字Z20063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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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通调血气,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平喘化痰,润肺止咳,补中益气。本品用于哮喘气急,肺虚咳嗽,痰多津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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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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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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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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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通调血气,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平喘化痰,润肺止咳,补中益气。本品用于哮喘气急,肺虚咳嗽,痰多津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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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7.按用法用量服,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l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 本品适用于肺脾气虚者,哮病发作期禁用。3. 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 服药期间,若患者咳喘又急性发作;或是出现寒热表证,或是咳嗽喘息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均应停药,并到医院就诊。5. 糖尿病患者慎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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