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通调血气,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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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木香、小茴香、冰片。 |
当归、党参、白芍、甘草(蜜炙)、茯苓、黄芪、熟地黄、川芎、阿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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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南富兴飞鸽药业有限公司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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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041 |
国药准字Z42021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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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通调血气,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补养气血。用于气血亏虚,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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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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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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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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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通调血气,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补养气血。用于气血亏虚,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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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7.按用法用量服,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l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3、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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