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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处方药 医保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以下病症:1.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扩张症,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胸腔感染。2.耳、鼻、喉科感染:鼻窦炎、扁桃腺炎、咽炎。3.泌尿道感染:急、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及无症状的菌尿症。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蜂窝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骨髓炎及脓毒性关节炎。6.产科和妇科感染:盆腔炎。7.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8.其他感染:包括败血症及脑膜炎;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管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预防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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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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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必立汀
(苯环喹溴铵鼻喷雾剂)
必立汀 (苯环喹溴铵鼻喷雾剂)
主要成分

头孢呋辛钠,(6R,7R)-7-[2-呋喃基(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氨基甲酰氧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二环[4.2.0]辛-2-烯-2-甲酸钠盐

本品主要成份:苯环喹溴铵 本品为(S)-1-环戊基-2-[3-((R)-1-甲基-氮杂双环[2.2.2]辛烷基)氧基]-1-苯基乙醇溴化物与其对映异构体1:1的混合物]。 分子式:C21H32BrNO2 分子量:410.40 辅料:氯化钠、苯扎氯铵、盐酸和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银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3669

国药准字H2020000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以下病症:1.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扩张症,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胸腔感染。2.耳、鼻、喉科感染:鼻窦炎、扁桃腺炎、咽炎。3.泌尿道感染:急、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及无症状的菌尿症。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蜂窝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骨髓炎及脓毒性关节炎。6.产科和妇科感染:盆腔炎。7.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8.其他感染:包括败血症及脑膜炎;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管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预防感染。

本品适用于改善变应性鼻炎引起的流涕、鼻塞、鼻痒和喷嚏症状。

用法用量

1肌内注射:0.2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加1ml注射用水或0.7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加3ml注射用水,轻轻摇匀使成为不透明的混悬液。 2静脉注射:0.2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最少加2ml注射用水或0.7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最少加6ml注射用水,使溶解成黄色的澄清溶液。 3静脉滴注:可将1.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溶于50ml注射用水中或与大多数常用的静脉注射液配伍(氨基糖苷类除外)。一般或中度感染:一次0.75g,一日3次,肌内或静脉注射。重症感染:剂量加倍,一次1.5g,一日3次,静脉滴注20~30分钟。婴儿和儿童按体重一日30~100mg/kg,分3~4次给药。

成人:每日4次,每次2喷(每侧鼻孔各1喷),疗程为4周(28天)。 【特殊人群】 肾功能损伤 肾功能损伤患者使用经验有限。见【注意事项】。 肝功能损伤 肝功能损伤患者使用经验有限。见【注意事项】。 儿科人群 见【儿童用药】。 老年人群 见【老年用药】。 【使用说明】 必须正确使用才能达到良好的治疗效果。 使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请先清洁鼻腔; 2.取下瓶盖; 3.初次使用时,食指与中指放在药瓶瓶肩处,大拇指放在瓶底,对空快速用力压放5次至喷出均匀细小的气雾;如果喷雾剂停用1天及以上,则在下一次应用时对空快速用力压放2次至喷出均匀细小的气雾后使用; 4.将喷头插入一侧鼻孔约0.2-0.5cm(确定喷头在鼻腔内即可,避免插入过深),并使瓶口指向与鼻腔成直线,不要触及鼻腔内壁,身体略微前倾,屏住呼吸,用手按住另一侧鼻孔并闭上嘴,快速向下压,直到尽头,将药物移开鼻孔,微微吸气,此为1喷剂量(见“苯环喹溴铵鼻喷雾剂说明书中装置使用示意图”); 5.喷药结束后,不要立即用鼻孔呼气,呼气时应轻微,避免因用力呼气而导致药液流出鼻腔; 6.喷完15分钟内,避免擤鼻; 7.使用完,将瓶盖盖好; 8.鼻喷雾剂一旦开启使用,最长可使用四周。 如果喷雾器阻塞,可以通过强力的按压启动装置来解除,请不要使用尖锐的物体,因为这会损伤喷雾器。

副作用

对本品及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以下病症:1.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扩张症,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胸腔感染。2.耳、鼻、喉科感染:鼻窦炎、扁桃腺炎、咽炎。3.泌尿道感染:急、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及无症状的菌尿症。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蜂窝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骨髓炎及脓毒性关节炎。6.产科和妇科感染:盆腔炎。7.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8.其他感染:包括败血症及脑膜炎;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管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预防感染。

本品适用于改善变应性鼻炎引起的流涕、鼻塞、鼻痒和喷嚏症状。

药理作用

1偶见皮疹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停药后症状消失。2与青霉素有交叉过敏反应。3据文献报导,长期使用本品可导致非敏感菌的增殖,胃肠失调,包括治疗中、后期甚少出现的假膜性结肠炎。4罕见短暂性的血红蛋白浓度降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和嗜中性粒细胞减少,停药后症状消失。5肌内注射时,注射部位会有暂时的疼痛,剂量较大时尤其如此。

本品的不良反应多数与本品的抗胆碱能药物特性有关。 本品不良反应: 呼吸系统、胸及纵隔异常: 常见鼻干燥、鼻衄 偶见鼻痛、鼻部不适、咯血、咽部充血 神经系统异常: 偶见头晕、嗜睡、味觉障碍 胃肠系统异常: 偶见口干、咽干、唇部干燥 眼部的功能性异常: 偶见高眼压 临床研究中苯环喹溴铵组和安慰剂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对比详见说明书。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4由于头孢菌素类毒性低,所以有慢性肝病患者应用本品时不需调整剂量。病人有严重肝肾损害或肝硬化者应调整剂量。5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大于5m1/分钟,每日应用本品剂量少于2g时,不需作剂量调整。血液透析清除本品的量不多,透析后无需增补剂量。6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尿糖时可获得假阳性反应,以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可有暂时性升高;血清胆红质、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皆可升高。

抗胆碱能作用 与其他抗胆碱能药物相似,本品应慎用于闭角型青光眼患者及前列腺增生或膀胱颈梗阻患者。 特别注意确保药物不能直接接触眼睛,避免让药物喷雾进入眼内。应告知患者药物进入眼内可能引发或加重闭角型青光眼、眼痛或眼部不适、暂时性视力模糊、与结膜充血所致的红眼有关的视觉晕轮或彩色影像和角膜水肿。一旦发生上述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有鼻、眼部损伤或手术史及鼻部其他疾病等 本品应慎用于有鼻腔出血现象的患者。 在临床研究中排除了合并鼻部其他疾病,如急慢性鼻窦炎、鼻中隔偏曲、鼻息肉、鼻部肿瘤的患者,以及过去三个月内有鼻、眼部损伤或手术史的患者,因此在这些患者中的使用经验有限。 严重心血管系统疾病 在临床研究中排除了有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疾病,如急性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绞痛、慢性心功能不全、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如室性心动过速或室颤,以及研究者判断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的患者,因此在这些患者中的使用经验有限。本品应慎用于有严重心血管系统疾病的患者。 肾功能损伤 目前尚未进行本品在肾功能检验中肌酐高于正常参考值上限患者中的研究。因此在这些患者中的使用经验有限。 肝功能损伤 目前尚未进行本品在肝功能检验中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高于正常参考值上限1.5倍以上患者中的研究。因此在这些患者中的使用经验有限。 严重血液系统疾病 在临床研究中排除了严重血液系统疾病,因此在这些患者中的使用经验有限。 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目前尚无本品对驾驶车辆和操纵机械能力影响的研究,但是应告知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可能会出现不良反应,如头晕、嗜睡和高眼压。因此,在驾驶汽车或操纵机械时应引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