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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处方药 医保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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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以下病症:1.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扩张症,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胸腔感染。2.耳、鼻、喉科感染:鼻窦炎、扁桃腺炎、咽炎。3.泌尿道感染:急、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及无症状的菌尿症。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蜂窝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骨髓炎及脓毒性关节炎。6.产科和妇科感染:盆腔炎。7.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8.其他感染:包括败血症及脑膜炎;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管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预防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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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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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精蛋白锌重组赖脯胰岛素混合注射液(25R)
精蛋白锌重组赖脯胰岛素混合注射液(25R)
主要成分

头孢呋辛钠,(6R,7R)-7-[2-呋喃基(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氨基甲酰氧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二环[4.2.0]辛-2-烯-2-甲酸钠盐

本品活性成份为:赖脯胰岛素25%精蛋白锌赖脯胰岛素75%辅料:注射用水,磷峻氢二钠,甘油,液体苯酚,间甲酚,硫酸鱼精蛋白,氧化锌,可能含有盐酸或氢氧化钠(pH调节剂)。

生产企业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3669

国药准字S2014000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以下病症:1.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扩张症,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胸腔感染。2.耳、鼻、喉科感染:鼻窦炎、扁桃腺炎、咽炎。3.泌尿道感染:急、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及无症状的菌尿症。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蜂窝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骨髓炎及脓毒性关节炎。6.产科和妇科感染:盆腔炎。7.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8.其他感染:包括败血症及脑膜炎;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管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预防感染。

适用于需要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

用法用量

1肌内注射:0.2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加1ml注射用水或0.7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加3ml注射用水,轻轻摇匀使成为不透明的混悬液。 2静脉注射:0.2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最少加2ml注射用水或0.7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最少加6ml注射用水,使溶解成黄色的澄清溶液。 3静脉滴注:可将1.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溶于50ml注射用水中或与大多数常用的静脉注射液配伍(氨基糖苷类除外)。一般或中度感染:一次0.75g,一日3次,肌内或静脉注射。重症感染:剂量加倍,一次1.5g,一日3次,静脉滴注20~30分钟。婴儿和儿童按体重一日30~100mg/kg,分3~4次给药。

使用剂量须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而定。本品可在餐前即时注射。必要时,也可在饭后立即注射。本品只能以皮下注射方式给药。在任何情况下,本品都不能采取静脉输注方式给药。皮下注射的部位为上臂、大腿、臀部及腹部。应轮换注射部位,同一个注射部位每月注射不能超过一次。皮下注射本品时须小心谨慎,不可将药液注入血管中。注射完毕后,不要挤压与按摩注射部位。必须教育患者正确使用注射器。对于不同个体或同一个体的不同时间,胰岛素的作用时间不尽相同。因此,和其他胰岛素制剂一样,本品的作用时间随注射剂量、注射部位、血供情况、体温及运动会有所改变。使用及操作说明:剂量的配置使用前将本品笔芯在手心中旋转10次、以180°反转10次至其中的药液呈均匀的混悬状态或乳浊液,如未达到均匀混悬状则重复上述动作直至混合均匀为止。容器内的小玻璃珠有助于药液的混匀。不得剧烈振摇笔芯,否则产生的泡沫将影响剂量的准确测量。应经常对药液容器进行检查,如发现出现团块或有粘结于瓶底或瓶壁类似“霜”的10包颗粒出现时,则不能使用。本品笔芯不能与其他胰岛素制剂混合。本装置只能一次性使用,不能再次填充。本品笔芯配合优伴系列笔式注射器使用。在每支笔中部附有笔的结构、笔芯和针头的安装以及胰岛素注射液的用法等说明。注射注射前请洗净双手。选好注射部位。用酒精棉球消毒注射部位皮肤。拔下针头的外帽。将注射部位的皮肤用手抚平、崩紧,轻轻捏起,按操作说明皮下注射给药。按压按钮。拔出针头,轻轻按住注射部位数秒。不能揉搓注射部位。注射完毕后,立即用针头外帽拆卸针头,妥善地将其丢弃处置。轮换使用注射部位,同一部位一个月内不能使用多次。

副作用

对本品及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低血糖患者,对赖脯胰岛素及其他组分过敏的患者。

禁忌

成分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以下病症:1.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扩张症,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胸腔感染。2.耳、鼻、喉科感染:鼻窦炎、扁桃腺炎、咽炎。3.泌尿道感染:急、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及无症状的菌尿症。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蜂窝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骨髓炎及脓毒性关节炎。6.产科和妇科感染:盆腔炎。7.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8.其他感染:包括败血症及脑膜炎;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管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预防感染。

适用于需要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

药理作用

1偶见皮疹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停药后症状消失。2与青霉素有交叉过敏反应。3据文献报导,长期使用本品可导致非敏感菌的增殖,胃肠失调,包括治疗中、后期甚少出现的假膜性结肠炎。4罕见短暂性的血红蛋白浓度降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和嗜中性粒细胞减少,停药后症状消失。5肌内注射时,注射部位会有暂时的疼痛,剂量较大时尤其如此。

糖尿病患者接受胰岛素治疗时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低血糖。严重的低血糖可导致意识丧失,极端情况下可导致死亡。对低血糖发生的频率未予明确,因为低血糖由胰岛素剂量及其它因素(如饮食及锻炼)共同引起。常见注射部位出现局部不适(1/100至1/10),例如红肿、瘙痒等。这些反应常常在几天到几周后自然消失;有时这些反应也与除注射胰岛素之外的其它因素有关,例如,消毒剂对皮肤的刺激或注射技术不佳。全身过敏的情况罕见(1/10000至1/1000)。但可能很严重,这是对胰岛素的全身性过敏反应。它可以引起全身皮疹、呼吸急促、血压下降、心跳加快、多汗。严重的全身性过敏会有生命危险。注射部位出现脂肪代谢障碍不常见(1/1000至1/100)。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2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4由于头孢菌素类毒性低,所以有慢性肝病患者应用本品时不需调整剂量。病人有严重肝肾损害或肝硬化者应调整剂量。5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大于5m1/分钟,每日应用本品剂量少于2g时,不需作剂量调整。血液透析清除本品的量不多,透析后无需增补剂量。6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尿糖时可获得假阳性反应,以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可有暂时性升高;血清胆红质、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皆可升高。

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以静脉输注方式给药。患者改变所用的胰岛素类型及品牌均须在严格的医疗监督下进行。胰岛素规格、品牌(生产厂家)、类型(常规、中效、长效等)、来源(动物、人、人胰岛素类似物)或制备方法(重组DNA或动物来源)的改变可能需要对剂量进行调整。长期糖尿、强化胰岛素治疗、糖尿病神经病变或使用β-受体阻滞剂等药物时,可能使低血糖的早期预警症状改变或不显著。少数患者由动物源性胰岛素换用人胰岛素时,低血糖早期预警症状的表现可能不明显或与以往不同。不及时纠正低血糖或高血糖可导致意识丧失、昏迷,甚至死亡。使用剂量不足或终止治疗,尤其对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患者,可导致高血糖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这种情况是潜在的致死因素。肾功能损害时,须减少胰岛素用量。由于糖异生作用和胰岛素分解能力下降,肝功能损害时,胰岛素用量须减少。但慢性肝功能损害的病人,胰岛素抵抗增加,因此胰岛素用量可能会相应增加。当患者伴发其他疾病或情绪波动时,胰岛素用量可能增加。当患者增加运动或者改变日常饮食,胰岛素用量需做相应的调整。饭后即刻运动会增加低血糖的风险。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低血糖可能降低患者的注意力和反应力,因此在这种能力特别重要的情况下(如,开车或操作机器)可能会造成危险。应当告诉患者要采取措施以避免开车时出现低血糖,这时于那些低血糖预警症状不明显或缺失的患者及经常发生低血糖的患者尤其重要。这些情况下应建议不要开车。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