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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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g。辅料为羟丙纤维素、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 |
山梨醇。其化学名称为:D-山梨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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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惠州大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八峰药化宜昌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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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5286 |
国药准字H42020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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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适用于治疗脑水肿及青光眼,也可用于心肾功能正常的水肿少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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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静脉滴注,一次25%溶液250~500m1,儿童一次量1~2g/kg,在20~30分钟内输入。为消退脑水肿,每隔6~12小时重复注射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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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1已确诊为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无尿患者,包括对试用山梨醇无反应者,因山梨醇积聚引起血容量增多,加重心脏负担; 2严重失水者; 3颅内活动性出血者,因扩容加重出血,但颅内手术时除外; 4急性肺水肿,或严重肺瘀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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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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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应用本药较易出现肾损害,且随年龄增长,发生肾损害的机会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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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适用于治疗脑水肿及青光眼,也可用于心肾功能正常的水肿少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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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山梨醇单糖为甘露醇的异构体,作用与甘露醇相似但较弱,静脉注入本品浓溶液(25%)后,除小部份转化为糖外,大部以原形经肾排出,因形成血液高渗,可使周围组织及脑实质脱水而随药物从尿液排出,从而降低颅内压,消除水肿。注射后2小时出现高效,明显地使脑水肿逐渐平复,紧张状态消失,脑脊液压下降,在体内不被代谢,经肾小球滤过后在肾小管内甚少被重吸收,起到渗透利尿作用。 1组织脱水作用。提高血浆胶体渗透压,导致组织内(包括眼、脑、脑脊液等)水分进入血管内,从而减轻组织水肿,降低眼内压、颅内压和脑脊液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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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性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3.服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用后偶有头昏或血尿出现。 2心脏功能不全,或因脱水所致尿少患者慎用。 3有活动性脑出血患者,除在手术中外,不宜应用。 4针剂如有结晶析出,可用热水加温摇溶后再注射。注射不宜太快,否则,可引起头痛、视力模糊、眩晕、注射部疼痛。注射时注意药液不可漏出血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