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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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山芝麻、地胆草、岗梅、葫芦茶、金盏、银盘、蔗糖。 |
醋羟胺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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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惠州大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烟台巨先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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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075 |
国药准字H37020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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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肿痛。 |
尿路结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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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0.25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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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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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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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肿痛。 |
尿路结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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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醋羟胺酸系尿素酶竞争性抑制药,具有与尿素相似结构的酰胺基,在体内与尿素酶生成螯合物,使该酶的活性受到抑制。尿素酶是尿路结石形成的生化诱发物。当它的活性受抑制后,尿素分解减少,尿氨浓度下降,PH值降低,从而溶解尿石和防止感染性尿路结石的形成。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可致畸并导致骨髓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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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应定期检查血常规和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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