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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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山芝麻、地胆草、岗梅、葫芦茶、金盏、银盘、蔗糖。 |
当归、白芍、川芎、熟地黄、艾叶、阿胶、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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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惠州大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红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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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075 |
国药准字Z20080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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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肿痛。 |
补血调经,止血。用于面色萎黄、月经不调、小腹冷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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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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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舌淡肢冷或舌红烦渴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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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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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肿痛。 |
补血调经,止血。用于面色萎黄、月经不调、小腹冷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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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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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3.孕妇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糖尿病及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6.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多或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7.月经量多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经期延长超过7天均应去医院就诊。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9.连续服药超过2周应咨询医师。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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