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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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山芝麻、地胆草、岗梅、葫芦茶、金盏、银盘、蔗糖。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E烟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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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惠州大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天诚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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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075 |
国药准字H22024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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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肿痛。 |
可有颈、面部感觉温热、皮肤发红、头痛等反应,亦可出现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肠胃道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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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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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活性溃疡患者,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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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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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肿痛。 |
可有颈、面部感觉温热、皮肤发红、头痛等反应,亦可出现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肠胃道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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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有颈、面部感觉温热、皮肤发红、头痛等反应,亦可出现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肠胃道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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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诊断的干扰:荧光测定尿中儿茶酚胺浓度呈假阳性,尿糖班氏试剂测定呈假阳性,血尿酸测定可增高。(仅在应用大剂量烟酸时发生)。2、下列情况应慎用:①动脉出血;②糖尿病(烟酸用量大可影响糖耐量);③青光眼;④痛风;⑤高尿酸血症;⑥肝病;⑦溃疡病(用量大可引起溃疡活动);⑧低血压。3、给药过程中应注意检查肝功能、血糖。4、烟酸在儿童中降血脂作用未经临床试验,2岁以下小儿胆固醇为正常发育所需,不推荐应用烟酸降低血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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