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防治晕动病,如晕车、晕船、晕机所致的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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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茶苯海明。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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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惠州大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制药六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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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536 |
国药准字H20051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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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防治晕动病,如晕车、晕船、晕机所致的恶心、呕吐。 |
用于单用饮食和运动治疗不能获良好控制的3型糖尿病患者。本品可单独用药,也可与磺脲类或胰岛素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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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预防晕动病应在出发前30分钟服药,治疗晕动病时每4小时服药1次。一日用量不得超过6片。7~12岁儿童一次0.5~1片,一日不得超过4片。 |
口服。进食时或餐后服。开始用量通常为每日一次,一次两粒(500毫克),晚餐时服用,根据血糖和尿糖调整用量,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八粒(2000毫克)。如果每日一次,每次八粒(2000毫克)不能达到满意的疗效,可改为每日二次,每次四粒(100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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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乙醇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新生儿及早产儿禁用。 |
1、常见的有恶心、呕吐、腹泻、味觉异常等; 2、有时可出现腹痛、便秘、腹胀、消化不良、胃灼热,以及头晕、头痛、流感样症状、肌肉疼痛、低血压、心悸、潮红、寒战、胸部不适、皮疹、乏力、疲倦等; 3、乳酸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应予注意,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等; 4、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导致巨幼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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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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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未在孕妇进行充分、严格对照的临床研究,本品在孕妇使用的疗效和安全性尚不明确,因此孕妇禁用本品。二甲双胍可通过乳汁排泌,因此,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中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证实。老年用药:老年患者随年龄增大肾功能会出现生理性减退,因此需注意剂量的选择及定期检查肾功能。通常对老年患者不应接受最大剂量的本品治疗。对8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不应使用本品,除非其肌酐清除率显示其肾功能确实没有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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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防治晕动病,如晕车、晕船、晕机所致的恶心、呕吐。 |
用于单用饮食和运动治疗不能获良好控制的3型糖尿病患者。本品可单独用药,也可与磺脲类或胰岛素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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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不良反应有:迟钝、思睡、注意力不集中、疲乏、头晕,也可有胃肠不适。 2.罕见:幻觉、视力下降、排尿困难、皮疹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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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可与食物、果汁或牛奶同服,以减少对胃刺激。 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得与其他中枢神经抑制药(如一些镇静安眠药)及三环类抗抑郁药同服。 4.老年人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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