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防治晕动病,如晕车、晕船、晕机所致的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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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茶苯海明。 |
本品主要成分为拉考沙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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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惠州大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Aesica Pharmaceuticals Gmb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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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536 |
注册证号H2018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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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防治晕动病,如晕车、晕船、晕机所致的恶心、呕吐。 |
用于16岁及以上癫痫患者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联合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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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预防晕动病应在出发前30分钟服药,治疗晕动病时每4小时服药1次。一日用量不得超过6片。7~12岁儿童一次0.5~1片,一日不得超过4片。 |
推荐剂量:本品须每日服用二次(通常为早上一次,晚上一次)。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次50mg、每日二次,一周后应增加至每次100mg、每日二次的初始治疗剂量。本品治疗的其实剂量也可以为200mg单词负荷剂量,约12小时后采用每次100mg、每日二次(200mg/日)维持剂量方案。当医生确定需要迅速达到拉考沙胺稳态血浆浓度及疗效时,可以给予患者负荷剂量。考虑到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发生率可能升高,应在医学监督下进行负荷剂量给药(参见【不良反应】)。尚未研究负荷剂量用于急症时的情况,如癫痫持续状态。基于疗效和耐受性,可每周增加维持剂量,每次增加50mg,每日二次(每周增加100mg),直至增至最高推荐日剂量400mg(每次200mg、每日二次)。如果漏服一次剂量的拉考沙胺,患者应立即补服,然后按时服用下一次的剂量。如果患者在下一级量应服时间的6小时内发现漏服,则无需补服,只需按时服用下一次拉考沙胺即可。患者不应服用双倍剂量。根据目前的临床实践,如果须停用拉考沙胺,则建议逐渐停药(例如:按200mg/周逐渐降低日剂量)。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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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其他乙醇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新生儿及早产儿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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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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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本品用于治疗16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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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防治晕动病,如晕车、晕船、晕机所致的恶心、呕吐。 |
用于16岁及以上癫痫患者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联合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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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不良反应有:迟钝、思睡、注意力不集中、疲乏、头晕,也可有胃肠不适。 2.罕见:幻觉、视力下降、排尿困难、皮疹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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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可与食物、果汁或牛奶同服,以减少对胃刺激。 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得与其他中枢神经抑制药(如一些镇静安眠药)及三环类抗抑郁药同服。 4.老年人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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