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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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硬脂酸镁、淀粉。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可的松。其化学名称为:17,21-二羟基孕甾-4-烯-3,11,20-三酮21-醋酸酯。其结构式为:分子式:C23H30O6分子量:40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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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中山市恒生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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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479 |
国药准字H3402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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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用于过敏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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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滴眼,将本品滴入结膜囊内,一次1-2滴,一日3-4次。用前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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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儿童、孕妇禁用。 |
单纯性或溃疡性角膜炎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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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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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频繁、长期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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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用于过敏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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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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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无实热者慎用。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滴眼时请勿将管口接触手及眼睛。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频繁、长期应用。 3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用不得超过2周,若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 5眼部有感染时,不宜单独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与抗菌药物合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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