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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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硬脂酸镁、淀粉。 |
粉尘螨(Dermatophagoidesfarinae)代谢培养基生理盐水浸出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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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中山市恒生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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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479 |
国药准字S2006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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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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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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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儿童、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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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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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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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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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无实热者慎用。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发现有任何的用药有关的副作用,都应该及时告知医生。2.服用前先做粉尘螨皮肤点刺试验,明确诊断,皮试阳性者疗效最佳。3.如果同时进行抗病毒或细菌疫苗接种,在最近一次服用粉尘螨滴剂后间隔半周再进行疫苗接种。疫苗接种后两周可以再继续粉尘螨滴剂的治疗。4.为避免其他过敏性副作用,治疗期间应尽可能避免接触致病过敏原和那些与致病过敏原相互作用的物质。5.用药期间如果健康状况有变化,如感染传染性疾病、怀孕等都应及时告知医生。6.用药期间禁止喝酒。7.用药期间,如果变应原的组成由于病人的敏感程度发生变化而与原来的变应原组成有所不同,那么,治疗应该从最小浓度重新开始;这同样适用于那些曾经使用其它的产品(即使是口服制剂)进行脱敏治疗的病人。8.凡服用后24小时内有不良反应者,次日剂量宜减少3级(若在递增期,则次日剂量减少至最小剂量),耐受后再逐渐递增。9.停服两周以上(最长4周),例如在接种疫苗后再次服用时,减3级或从最小剂量开始,再逐渐递增;停服4周以上,再次服用时,应从最小剂量开始。10.用药期间应避免任何异常的过度疲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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