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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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硬脂酸镁、淀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其化学名称为:6-O-甲基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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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中山市恒生药业有限公司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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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479 |
国药准字H2000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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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适用于对克拉霉素敏感的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窦炎等;3、皮肤及软组织的轻中度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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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mg(2粒),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4粒),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体重8~lkg,一次62.5mg(0.5粒),每12小时1次;体重12~19kg,一次125mg(1粒),每12小时1次;体重20~29kg,一次187.5mg(1.5粒),每12小时1次;体重30~40kg,一次250mg(2粒),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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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儿童、孕妇禁用。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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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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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适用于对克拉霉素敏感的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窦炎等;3、皮肤及软组织的轻中度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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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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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无实热者慎用。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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