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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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硬脂酸镁、淀粉。 |
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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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中山市恒生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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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479 |
国药准字H20044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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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用于治疗眼睑炎、泪囊炎、睑腺炎、结膜炎、睑板腺炎(含角膜溃疡)以及用于眼科围手术期的无菌化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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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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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儿童、孕妇禁用。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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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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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用于治疗眼睑炎、泪囊炎、睑腺炎、结膜炎、睑板腺炎(含角膜溃疡)以及用于眼科围手术期的无菌化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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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尔有辛辣似蛰样的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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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无实热者慎用。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2.本品仅用于滴眼。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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