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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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硬脂酸镁、淀粉。 |
溴芬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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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中山市恒生药业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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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479 |
国药准字H20183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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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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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通常一次1~2滴,一日2次滴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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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儿童、孕妇禁用。 |
对本药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溴芬酸钠滴眼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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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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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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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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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无实热者慎用。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角膜上皮障碍的患者,有可能恶化为角膜糜烂,进而发展为角膜溃疡,角膜穿孔,应慎用。2、用药途径;仅限滴眼使用。3、用药时:滴眼时,注意瓶端不要直接接触眼部。4、请注意采用本品所进行的治疗时对症疗法,而不是病因疗法。5、使用该药有可能隐藏眼部感染的病症,因此用于治疗感染引起的炎症时,要充分观察,慎重使用。6、其他:在国外,对于长期投药溴芬酸钠的口服制剂连续达一个月以上,总投药量达1,500mg以上的患者有出现危重的肝脏障碍(包括死亡)的报告,因而,在出现可被认为与肝脏障碍的初期症状相关的异常表现时,应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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