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凉血,泻热通便。用于热毒风盛或湿热下注所致的便血、肛门肿痛、下坠感;一、二期内痔见上述症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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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豨莶草、金银花、槐花、地榆(炭)、黄芩、大黄。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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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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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60032 |
国药准字H1098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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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凉血,泻热通便。用于热毒风盛或湿热下注所致的便血、肛门肿痛、下坠感;一、二期内痔见上述症候者。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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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7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l~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备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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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部分患者服药后可有轻度腹泻,减少服药量后可缓解。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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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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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无胎儿毒性或致畸作用,但对孕妇一般不用,对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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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凉血,泻热通便。用于热毒风盛或湿热下注所致的便血、肛门肿痛、下坠感;一、二期内痔见上述症候者。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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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2、保持大便通畅。 3、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大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用于门静脉高压症,习惯性便秘导致的内痔需配合原发病治疗。 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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