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胃益火。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寒性腹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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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石榴子、豆蔻、肉桂、荜茇、红花。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化学名:(+)-2[3—甲基—4—(2,2,2—三氟乙氧基)—2吡啶基]—1H—苯并咪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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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东格尔药业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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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786  | 
                        
                             国药准字H20065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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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温胃益火。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寒性腹泻。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佐-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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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3次。  | 
                        
                             治疗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每日清晨口服1次,一次15~30mg。 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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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副作用轻微,主要表现为口干、头晕、恶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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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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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温胃益火。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寒性腹泻。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佐-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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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胃阴虚者不宜用,其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3、下列患者慎重用药。(1)曾发生药物过敏症的患者。(2)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4、因本药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须先排除胃癌,方可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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