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呋喃妥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聚维酮碘30毫克,阿司匹林120毫克。 辅料为:聚乙二醒400,乙醇。 |
|
| 生产企业 |
吉林菲诺制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乐泰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3466 |
国药准字H2006593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
1.用于足癣、体癣、头癣、花斑癣、手癣、甲癣;并发细菌感染也可使用。 2.用于疖、蚊虫叮咬、手足多汗症。 |
|
| 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一次50~100mg,一日3~4次。2.单纯性下尿路感染用低剂量:1月以上小儿每日按体重5~7mg/kg,分4次服。疗程至少1周,或用至尿培养转阴后至少3日。对尿路感染反复发作予本品预防者,成人一日50~100mg,睡前服,儿童一日1mg/kg。 |
外用。洗净患处,将本品涂搽患处,一日1~2次。用于癣病疗程为5~14天。对甲癣,先用温水软化患处,修锉掉病变部位,再涂搽本品,坚持使用至新甲长出,一般需2个月以上。 |
|
| 副作用 |
新生儿、足月孕妇、肾功能减退及对呋喃妥因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年患者用药】 尚不明确。 |
|
| 成分 |
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
1.用于足癣、体癣、头癣、花斑癣、手癣、甲癣;并发细菌感染也可使用。 2.用于疖、蚊虫叮咬、手足多汗症。 |
|
| 药理作用 |
1.恶心、呕吐、纳差和腹泻等胃肠道反应较常见。2.皮疹、药物热、粒细胞减少、肝炎等变态反应亦可发生,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尚可发生溶血性贫血。3.头痛、头昏、嗜睡、肌痛、眼球震颤等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偶可发生,多属可逆,严重者可发生周围神经炎,原有肾功能减退或长期服用本品的病人易于发生。4.呋喃妥因偶可引起发热、咳嗽、胸痛、肺部浸润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急性肺炎表现,停药后可迅速消失,重症患者采用皮质激素可能减轻症状;长期服用6月以上的患者,偶可引起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应及早停药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
||
| 注意事项 |
1.呋喃妥因宜与食物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刺激。2.疗程应至少7日,或继续用药至尿中细菌清除3日以上。3.长期应用本品6月以上者,有发生弥漫性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的可能,应严密观察,及早发现,及时停药。因此将本品作长期预防应用者需权衡利弊。4.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周围神经病变、肺部疾病患者慎用。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本品可干扰尿糖测定,因其尿中代谢产物可使硫酸铜试剂发生假阳性反应。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本品在低温时,可能发生浑浊,但药品质量并不降低,可以照常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