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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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呋喃妥因。 |
盐酸氨溴索。化学名称:反式-4-[(2-氨基-3,5-二溴苄基)氨基]坏己醇盐酸盐。分子式:C13H18Br2N2O · HCI分子量:4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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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菲诺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中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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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3466 |
国药准字H20010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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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 (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 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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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一次50~100mg,一日3~4次。2.单纯性下尿路感染用低剂量:1月以上小儿每日按体重5~7mg/kg,分4次服。疗程至少1周,或用至尿培养转阴后至少3日。对尿路感染反复发作予本品预防者,成人一日50~100mg,睡前服,儿童一日1mg/kg。 |
口服。每次口服10ml (30mg),每日3次;长期服用者可减为每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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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新生儿、足月孕妇、肾功能减退及对呋喃妥因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 |
通常有良好的耐受性,只有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不适 (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 及过敏反应 (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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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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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据报道,用怀孕的minipigs进行实验证实氨溴索有经胎盘的显著转移;用大鼠作致畸研究,接受50mg/kg剂量的氨溴索对生殖和胎儿无不良影响。建议怀孕的头三个月内不予采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上儿童:每次口服10ml(30mg),每日3次;5-12岁儿童:每次5ml(15mg),每日3次; 2-5岁儿童:每次2.5ml(7.5mg),每日3次; 2岁以下儿童:每次2.5mg(7.5mg),每日2次。或遵医嘱。不论成人或儿童,长期服用者可减为每日2次。老年用药:每次口服10ml(30mg),每日3次;长期服用者可减为每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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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 (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 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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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恶心、呕吐、纳差和腹泻等胃肠道反应较常见。2.皮疹、药物热、粒细胞减少、肝炎等变态反应亦可发生,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尚可发生溶血性贫血。3.头痛、头昏、嗜睡、肌痛、眼球震颤等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偶可发生,多属可逆,严重者可发生周围神经炎,原有肾功能减退或长期服用本品的病人易于发生。4.呋喃妥因偶可引起发热、咳嗽、胸痛、肺部浸润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急性肺炎表现,停药后可迅速消失,重症患者采用皮质激素可能减轻症状;长期服用6月以上的患者,偶可引起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应及早停药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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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呋喃妥因宜与食物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刺激。2.疗程应至少7日,或继续用药至尿中细菌清除3日以上。3.长期应用本品6月以上者,有发生弥漫性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的可能,应严密观察,及早发现,及时停药。因此将本品作长期预防应用者需权衡利弊。4.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周围神经病变、肺部疾病患者慎用。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本品可干扰尿糖测定,因其尿中代谢产物可使硫酸铜试剂发生假阳性反应。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如支气管运动机能受阻和大量分泌物时 (如少见的恶性纤毛综合症) 应慎用本药,否则可能出现分泌物阻塞情况。 2.注意保存,勿让药品落入儿童手中。 3.肝、肾功能不全者谨慎用药。 4.本品含蔗糖,糖尿病患者慎用。 5.如发现本品性状改变、渗漏、漏气、瓶身破损或有异物者均禁止使用。 6.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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