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驱风通窍,解痉除痰。用于产后风晕,中风昏倒,痰涩惊间,风寒腹痛吐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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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苏合香、广藿香、甘草、天麻、防风、丁香、羌活、乳香、半夏、檀香、木香、豆蔻、乌药、没药、香附(酒醋制)、肉豆蔻、诃子(去核炒)、砂仁、荜茇、沉香、薄荷、猪牙皂、白术、冰片、细辛、麝香、朱砂、水牛角浓缩粉。 |
单硝酸异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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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湖北明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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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140 |
国药准字H10980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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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驱风通窍,解痉除痰。用于产后风晕,中风昏倒,痰涩惊间,风寒腹痛吐泻。 |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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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次。 |
每日清晨口服40mg。副作用明显时,可改用每次20mg,每日2次。每日服用40mg疗效不明显时,可增至每日6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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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严重低血压(收缩压<90mmHg);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流动力学监测的条件下);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或心包填塞;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对硝基化合物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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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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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驱风通窍,解痉除痰。用于产后风晕,中风昏倒,痰涩惊间,风寒腹痛吐泻。 |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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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通常连续服用数日后,症状可消失。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心绞痛加重和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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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孕妇禁服。运动员慎用。 |
低充盈压的急性心急梗死患者,应避免收缩压低于90mmHg。主动脉和/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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