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其化学名称为:(±)-2[[[3-甲基-4-(2,2,2-三氟乙氧基)-2-吡啶基]甲基]亚硫酰基]-1H-苯并咪唑。分子式:C16H14F3N5O2S分子量:369.37 |
附子(制)、党参、白术(炒)、干姜、甘草。辅料为蜂蜜。 |
|
生产企业 |
福建乐尔康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096 |
国药准字Z2004427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温中健脾。用于脾胃虚寒,脘腹冷痛,呕吐泄泻,手足不温。 |
|
用法用量 |
成人通常每日口服一次,一次30mg(2片)。十二指肠溃疡患者需连续服用4~6周;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患者需连续服用6~8周;或遵医嘱。 |
口服,水蜜丸一次60粒(6克),一日2~3次。 |
|
副作用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 2)血液系统: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 3)消化系统: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ALT、AST、ALP、LDH、-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 4)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 5)其它: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据文献报道,兰索拉唑在大鼠胎仔中的血药浓度高于母鼠。对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只有在判定治疗的益处超过危险性的情况下方可使用。2)据文献报道,动物实验显示兰索拉唑会分布于乳汁中,故哺乳期妇女最好避免用药,必须应用时应避免哺乳。儿童用药:由于小儿使用本品的临床经验极少,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一般而言,老年患者的胃酸分泌能力和其它生理机能均会降低,用药期间请注意观察。 |
|
|
成分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温中健脾。用于脾胃虚寒,脘腹冷痛,呕吐泄泻,手足不温。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 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 3)下列患者慎重用药 (1)曾发生药物过敏症的患者; (2)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 4)因本药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须先排除胃癌,方可给药。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晨时腹泻。 3.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 4.哺乳期妇女慎用。 5.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含有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6.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