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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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5毫克。 |
本品系由浓戊二醛溶液加适量强化剂稀释制成的溶液。含戊二醛(C5H8O2)应为1.80%~2.20%(g/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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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松下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尔康湘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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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5069 |
国药准字H43021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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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本品为戊二醛消毒杀菌剂。能够迅速杀灭各种病毒、细菌、霉菌等病原微生物,对口蹄溃烂病毒、猪瘟病毒、大肠杆菌、新城疫等病原具有迅速杀灭作用,对禽流行性感冒病毒、猪、牛、羊等五号病有很好的预防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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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
疫情感染消毒1:800-1500倍水稀释喷洒或涂抹病体,定期消毒1:1000-2000倍水稀释喷洒或擦抹病体,饮水消毒1:2000-4000倍水稀释饮用,环境、器具消毒1:1000-2000倍水稀释喷雾,禽感冒、口蹄溃烂1:300倍水稀释喷雾或擦拭,饲料消毒1:500-1000倍水稀释喷雾,池塘(鱼类)125ml/亩·米均匀泼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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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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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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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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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本品为戊二醛消毒杀菌剂。能够迅速杀灭各种病毒、细菌、霉菌等病原微生物,对口蹄溃烂病毒、猪瘟病毒、大肠杆菌、新城疫等病原具有迅速杀灭作用,对禽流行性感冒病毒、猪、牛、羊等五号病有很好的预防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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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本品主要通过对微生物细胞表面或蛋白内部的交联作用来达到杀菌作用。醛基和蛋白质的氨基(-NH2)、亚氨基(-HN)和巯基(-SH)等活性基发生加成反应,作用于外层胞膜改变细胞通透性,破坏酶系统,抑制DNA、RNA,使菌体蛋白质破坏而杀死微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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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避免接触皮肤和粘膜。器械消毒时加0.5%亚硝酸钠溶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