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具有消炎抗过敏的功效。在临床上可以用于治疗过敏性结膜炎,同时还可以应用于眼部手术的术后用药,比如白内障,青光眼以及眼底的手术,用来减轻眼部的炎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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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成分为醋酸可的松,其化学名称为17α,21-二羟基孕甾-4-烯-3,11,20-三酮21-醋酸酯,分子式为C23H30O6,分子量为402.49。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麦角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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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松下药业有限公司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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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204 |
国药准字H20000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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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具有消炎抗过敏的功效。在临床上可以用于治疗过敏性结膜炎,同时还可以应用于眼部手术的术后用药,比如白内障,青光眼以及眼底的手术,用来减轻眼部的炎症。 |
1、改善脑动脉硬化及脑中风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2、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征、其它末梢循环不良症状)。也适用于血管性痴呆,尤其在早期治疗时对认知、记忆等有改善,并能减轻疾病严重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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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眼。将本品滴入结膜囊内,一次1-2滴,一日3-4次。用前摇匀。 |
口服,勿咀嚼。每日20~60mg,分2~3次服用。连续给药足够的时间,至少六个月;由医生决定是否继续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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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单纯性或溃疡性角膜炎患者禁用。 |
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的报道。可有低血压、头晕、胃痛、潮热、面部潮红、嗜睡、失眠等。临床试验中,可观察到血液中尿酸浓度升高,但是这种现象与给药量和给药时间无相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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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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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毒性试验未能显示尼麦角林的致畸作用。本药的适应症显示,本药不用于孕妇及哺乳妇女。儿童用药:根据目前的适应症,本药不用于儿童。老年用药:药代动力学与耐受性试验表明,成人与老年病人的剂量与给药方法没有差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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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具有消炎抗过敏的功效。在临床上可以用于治疗过敏性结膜炎,同时还可以应用于眼部手术的术后用药,比如白内障,青光眼以及眼底的手术,用来减轻眼部的炎症。 |
1、改善脑动脉硬化及脑中风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2、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征、其它末梢循环不良症状)。也适用于血管性痴呆,尤其在早期治疗时对认知、记忆等有改善,并能减轻疾病严重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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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长期或大量使用可致眼压升高或青光眼、视神经损害、视野缺损以及白内障;过量使用可引起全身性不良反应。2.长期使用可导致继发性眼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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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滴眼时请勿将管口接触手及眼睛。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频繁、长期应用。3.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用不得超过2周,若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5.眼部有感染时,不宜单独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与抗菌药物合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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