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具有消炎抗过敏的功效。在临床上可以用于治疗过敏性结膜炎,同时还可以应用于眼部手术的术后用药,比如白内障,青光眼以及眼底的手术,用来减轻眼部的炎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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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成分为醋酸可的松,其化学名称为17α,21-二羟基孕甾-4-烯-3,11,20-三酮21-醋酸酯,分子式为C23H30O6,分子量为402.49。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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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松下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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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204 |
国药准字H1999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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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具有消炎抗过敏的功效。在临床上可以用于治疗过敏性结膜炎,同时还可以应用于眼部手术的术后用药,比如白内障,青光眼以及眼底的手术,用来减轻眼部的炎症。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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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眼。将本品滴入结膜囊内,一次1-2滴,一日3-4次。用前摇匀。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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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单纯性或溃疡性角膜炎患者禁用。 |
主要有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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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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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泄,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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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具有消炎抗过敏的功效。在临床上可以用于治疗过敏性结膜炎,同时还可以应用于眼部手术的术后用药,比如白内障,青光眼以及眼底的手术,用来减轻眼部的炎症。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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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长期或大量使用可致眼压升高或青光眼、视神经损害、视野缺损以及白内障;过量使用可引起全身性不良反应。2.长期使用可导致继发性眼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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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滴眼时请勿将管口接触手及眼睛。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频繁、长期应用。3.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用不得超过2周,若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5.眼部有感染时,不宜单独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与抗菌药物合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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