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疏风清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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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桑叶、菊花、连翘、薄荷素油、苦杏仁、桔梗、甘草、芦根。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代硫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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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森科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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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829 |
国药准字H50020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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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清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
本品主要用于氰化物中毒,也可用于砷、汞、铅、铋、碘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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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8片,一日2~3次。 |
成人氰化物中毒缓慢静注12.5-25g。必要时可在1小时后重复半量或全量。洗胃口服中毒者用本品5%溶液洗胃,并保留本品适量于胃中。儿童静注250-500mg/kg/次/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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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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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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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疏风清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
本品主要用于氰化物中毒,也可用于砷、汞、铅、铋、碘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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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静注后除有暂时性渗透压改变外,尚未见其他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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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静脉一次量容积较大,应注射一般的静注反应。 2、本品与亚硝酸钠从不同解毒机制治疗氰化物中毒,应先后作静脉注射,不能混合后同时静注。本品继亚硝酸钠静注后,立即由原针头注射本品,口服中毒者,须用5%溶液洗胃,并保留适量于胃中。 3、儿童用药:静注:每次250~500mg/kg,1次/日。 4、药物过量:药物过量可引起头晕、恶心、乏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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