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疏风清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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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桑叶、菊花、连翘、薄荷素油、苦杏仁、桔梗、甘草、芦根。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曲马多;化学名称为:(±)-反-1-(间-甲基苯基)-2-(二甲氨甲基)-环已醇盐酸盐;分子式:C16H25NO2;分子量:29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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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森科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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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829 |
国药准字H2000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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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清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
用于癌症疼痛、骨折或术后疼痛等各种中度至重度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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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8片,一日2~3次。 |
吞服,勿嚼碎。本品用量视疼痛程度而定。一般成人及14岁以上中度疼痛的患者,单剂量为50~100mg。体重不低于25公斤的1岁以上儿童的服用剂量为每公斤体重1~2mg,本品最低剂量为50mg(1/2片)。每日最高剂量通常不超过400mg。治疗癌性痛时也可考虑使用相对的大剂量。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酌情使用。老年患者的剂量要考虑有所减少。两次服药的间隔不得少于8小时。上述推荐剂量仅供参考,原则上应选用最低的止痛剂量。遵医嘱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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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高度敏感者以及酒精、安眠药、镇痛剂或其它精神药物急性中毒的患者; 2本品慎用于阿片类药依赖者、病因不明的意识紊乱、呼吸中枢和呼吸功能紊乱、颅压增高而无人工呼吸设备的情况及1岁以下婴幼儿。 1对本品高度敏感者以及酒精、安眠药、镇痛剂或其它精神药物急性中毒的患者; 2本品慎用于阿片类药依赖者、病因不明的意识紊乱、呼吸中枢和呼吸功能紊乱、颅压增高而无人工呼吸设备的情况及1岁以下婴幼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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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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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期,必须限制盐酸曲马多的用量(只能单次给药)。怀孕期间长期应用,因其可导致对药物的习惯性,新生儿出生后会出现戒断症状。如果产妇在婴儿出生前或出生时立即服用本药,不会影响子宫的收缩功能,可能会导致新生儿呼吸频率的变化,但不具有临床相关性。如在哺乳期使用,乳汁中盐酸曲马多的量为母体血液含量的0.1%,单次给药不需终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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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疏风清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
用于癌症疼痛、骨折或术后疼痛等各种中度至重度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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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盐酸曲马多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与疼痛相关的特异性受体。无致平滑肌痉挛作用。在推荐剂量下,不会产生呼吸抑制作用,对血流动力学亦无显著影响。耐药性和依赖性很低。动物试验未发现曲马多的致畸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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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长期使用本品,应注意耐药性或药物依赖性的形成,疗程不应超过治疗需要,并不适合用作替代治疗药物; 2常用量情况下,本品也会有可能影响病人的驾驶或机械操作的反应能力; 3如用量超过规定剂量或与中枢神经镇静剂合用,可能会出现呼吸抑制; 4肝肾功能受损的病人,因其半衰期延长,用药间隔要适当延长; 5心脏疾患酌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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