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疏风清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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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桑叶、菊花、连翘、薄荷素油、苦杏仁、桔梗、甘草、芦根。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成份为酒石酸美托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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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森科制药有限公司 |
威特(湖南)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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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829 |
国药准字H20123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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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清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
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律失常、甲状腺功能亢进、肥厚型心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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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8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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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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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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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疏风清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
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律失常、甲状腺功能亢进、肥厚型心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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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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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肾功能损害肾功能对本品清除率无明显影响,因此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肝功能损害通常肝硬化患者所用美托洛尔的剂量与肝功能正常者相同。仅在肝功能非常严重损害(如旁路手术患者)时才需考虑减少剂量。接受受体阻滞剂治疗的患者不可静脉给予维拉帕米。美托洛尔可能使外周血管循环障碍疾病的症状如间歇性跛行加重。对严重的肾功能损害、伴代谢性酸中毒的严重急症,及合用洋地黄时,必须慎重。在没有伴随治疗的情况下,本品不可用于潜在的或有症状的心功能不全的患者。患变异型(Prinzmetal氏)心绞痛的患者,在使用受体阻滞剂后可能会由于受体介导的冠状血管收缩而导致心绞痛发作的频度和程度加重。因此,非选择性受体阻滞剂不能用于此类患者。选择性1受体阻滞剂在使用时也必须慎重。对支气管哮喘或其他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应同时给予足够的扩支气管治疗,受体激动剂的剂量可能需要增加。美托洛尔的治疗对糖代谢的影响或掩盖低血糖的危险低于非选择性受体阻滞剂。在罕见的情况下,原有的中度房室传导异常可能加重(可能导致房室阻滞)。受体阻滞剂的治疗可能会妨碍对过敏反应的治疗,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治疗并不总能得到预期的疗效。嗜铬细胞瘤患者若使用本品,应考虑合并使用受体阻滞剂。本品应尽可能逐步撤药,整个撤药过程至少用二周时间,剂量逐渐减低,直至最后减至25mg(50mg片的半片)。在此期间,特别是对于已知伴有缺血性心脏病的患者应进行密切监测。在撤除受体阻滞剂期间,可能会使冠状动脉事件,包括心脏猝死的危险增加。在手术前应告知麻醉医师患者正在服用本品。对接受手术的患者,不推荐停用受体阻滞剂。对驾驶汽车和操作机械的影响,在用本品治疗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眩晕和疲劳,因此在需要集中注意力时,如驾驶和操作机械时应慎用。运动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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