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疏风清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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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桑叶、菊花、连翘、薄荷素油、苦杏仁、桔梗、甘草、芦根。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奥氮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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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森科制药有限公司 |
EliLillyNederlandB.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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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829 |
H2014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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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清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强迫症、焦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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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8片,一日2~3次。 |
精神分裂症:推荐奥氮平初始剂量为10mg/天。 躁狂发作:单独治的初始剂量为15mg每日单次给药,联合治初始剂量10mg。 预防双相情感障碍复发:推荐初始剂量为10mg/日。对于已经接受奥氮平治疗躁狂发作的患者,继续使用形同剂量预防复发。如果出现新的躁狂、混合发作或抑郁发作,则应继续进行奥氮平治(根据需要调整到最佳剂量),同时根据临床指征,对心境症状进行合并治。治疗精神分裂症、躁狂发作和预防双相障碍复发时,每日剂量可以根据个体临床情况在5-20mg/日的剂量范围内进行调整。若需使用超过推荐的初始剂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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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奥氮平过敏的患者。本品慎用于有下列情况的患者: (1)有癫痫史或有癫痫相关疾病者; (2)任何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和/或中性粒细胞降低者; (3)有药物所致骨髓抑制/毒性反应史者; (4)伴发疾病、放疗或化疗所致的骨髓抑制; (5)嗜酸性粒细胞过多性疾病或骨髓及外骨髓增生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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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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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疏风清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强迫症、焦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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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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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抗精神病药物恶性综合症(NMS):NMS是一种与抗精神病药物有关的潜在致死性的疾病。用奥氮平治疗的患者罕有NMS的报道。NMS的临床特征是高热、肌强直、意识改变和植物神经系统功能不稳定(脉搏和血压不规则、心动过速、大汗以及心脏节律紊乱)。附加症状还包括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横纹肌溶解)以及急性肾衰。如果患者的症状和体征提示NMS,或表现为不能解释的高热而不伴有NMS的其他临床特征,那么所有的抗精神病药物,包括奥氮平均应停用。 2、迟发性运动障碍:在与氟哌啶醇超过6周的对比研究中,奥氮平治疗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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