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养气血,疏肝解郁,祛瘀调经。用于气血不足,肝郁不舒,月经不调,头晕目眩,血漏血崩,贫血身弱及不孕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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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白术、熟地黄、川芎、白芍、香附、益母草、黄芪、杜仲、艾叶、麦冬、阿胶、甘草、陈皮、茯苓、砂仁 |
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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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
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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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1321 |
国药准字H20053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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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养气血,疏肝解郁,祛瘀调经。用于气血不足,肝郁不舒,月经不调,头晕目眩,血漏血崩,贫血身弱及不孕症。 |
适用于需要补充谷氨酰胺患者的肠外营养,包括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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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本品是一种高浓度溶液,不可直接输注。在输注前,必须与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输液相混合,然后与载体溶液一起输注。1体积的本品应与至少5体积的载体溶液混合,混合液中本品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3.5%。剂量根据分解代谢的程度和氨基酸的需要量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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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5ml/分钟)或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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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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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养气血,疏肝解郁,祛瘀调经。用于气血不足,肝郁不舒,月经不调,头晕目眩,血漏血崩,贫血身弱及不孕症。 |
适用于需要补充谷氨酰胺患者的肠外营养,包括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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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突发视力障碍、复视、偏头痛,应立即停药检查。如有视乳头水肿或视网膜血管病变,应立即停药。2.可发生突破出血、点滴出血、经量改变、闭经、水肿、体重变化(增加或减少)、宫颈糜烂改变、胆汁淤积性黄疸、过敏反应、皮疹、精神抑郁、失眠、恶心。3.乳房胀痛或泌乳。 |
本品为肠道外营养的一个组成部分,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可在体内分解为谷氨酰胺和丙氨酸,其特性可经由肠外营养输液补充谷氨酰胺。本双肽分解释放出的氨基酸作为营养物质各自储存在身体的相应部位并随机体的需要进行代谢。对可能出现体内谷氨酰胺耗减的病症,可应用本品进行肠外营养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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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禁用于:血栓性静脉炎、血栓栓塞疾病,脑卒中,肝肾功能不全,已知或怀疑乳房或生殖器恶性肿瘤,过期流产,妊娠。2.治疗前全面体检(特别是乳腺与盆腔检查)。3.孕激素可引起一定程度液体潴留,癫痫、偏头痛、哮喘、心肾功能不全等情况应严密观察。4.可发生突破出血,应详细检查除外器质性疾病。5.有精神抑郁者慎用。6.绝经后应用雌激素替代疗法者,加用孕激素7天以上可降低内膜增生发生率。提供最佳的内膜成熟并消除增生变化,需要用孕激素12-14天。7.与氨鲁米特(aminoglutethimide)同用,可显著抑制其生物利用度。 |
1.本品使用过程中应监测患者的碱性磷酸酶(ALP)、丙氨酸转氨酶(ALT)、门冬氨酸转氨酶(AST)和酸碱平衡。 2.对于代偿性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建议定期监测肝功能。 3.将本品加入载体溶液时,必须保证它们具有可配伍性,保证混合过程是在洁净的环境中进行,还应保证溶液完全混匀。 4.不要将其它药物加入混匀后的溶液中。5.本品加入其它成份后,不能再贮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