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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

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进口

Janssen Cilag S.p.A.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成年女性患者中通过轻泻剂难以充分缓解的慢性便秘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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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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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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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
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
主要成分

活性成分:琥珀酸普芦卡必利。

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生产企业

Janssen Cilag S.p.A.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171241

国药准字H2005928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成年女性患者中通过轻泻剂难以充分缓解的慢性便秘症状。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症(胃泌素瘤)。

用法用量

用法:口服。可在一天中任何时间服用,餐前餐后均可。 成人:每日1次,每次2mg。...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

副作用

详见说明书。

本品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腹泻、恶心、呕吐、便秘腹痛及腹胀。偶见头晕、嗜睡、乏力、睡眠紊乱、感觉异常、皮疹、瘙痒、荨麻疹肝功能试验异常等。罕有多汗、周围血管性水肿、低钠血症;血管水肿、发热及过敏休克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可逆性精神错乱、易激惹、抑郁攻击和幻觉;男子女性型乳房;口干、味觉异常、口炎念珠菌病;脱发光过敏、多形性红斑;肝性脑病先前有严重肝病者),黄疸性或非黄疸性肝炎肝衰竭;支气管痉挛;关节痛、肌痛、肌肉疲劳;间质性肾炎视力模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间使用本品的临床经验有限。尽管在临床研究中发现有自然流产的病例,但由于同时存在其它危险因素,尚不能确定本品与自然流产之间的相关性。动物研究中,未发现本品对妊娠、胚胎/胎儿发育、分娩及出生后发育有直接或间接的有害影响。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育龄女性在使用本品期间应采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普芦卡必利会在母乳中分泌。预计在治疗剂量下服用本品时,母乳喂养对新生儿/婴儿没有影响。但由于缺乏人体数据,不建议在哺乳期间使用本品。 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男性或女性生育力没有影响。 儿童用药:目前

成分

用于治疗成年女性患者中通过轻泻剂难以充分缓解的慢性便秘症状。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症(胃泌素瘤)。

药理作用

详见说明书。

本品为H+,K+-ATP酶质子泵抑制剂,通过小肠吸收后,经血液循环,在胃壁浓集,从而抑制胃酸。

注意事项

1.使用力洛治疗之前,需要彻底了解患者病史及检查情况,以排除继发性原因导致的便秘,并确定患者在至少6个月时间内使用轻泻剂而无法达到充分缓解。 2.虽然轻泻剂在关键性临床试验中被用作临时急救缓解性用药,但尚未评估力洛联合轻泻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力洛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仅在慢性功能性便秘治疗中得到证明。尚未评估力洛用于存在继发原因的便秘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包括内分泌疾病、代谢性疾病和神经性疾病引起的便秘,因此不建议这些患者使用力洛。尚未证实力洛对药物相关性便秘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其中包括由于阿 片类药物导致的继发原因的便秘,因此不建议此类患者使用力洛。 4.肾脏排泄是力洛清除的主要途径。建议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的给药剂量降为1 mg。 5.未对力洛在患有严重及临床不稳定的伴随疾病的患者(如肝脏、心血管或肺脏疾病、神经或精神疾病、癌症或AIDS及其他内分泌疾病)进行研究。当向这些患者处方力洛时,应该谨慎。应特别慎用于有心律失常或缺血性心血管病病史的患者。 6.如果患者用药期间出现心悸,应予以适当处理。 7.使用力洛时,如发生严重腹泻,口服避孕药的效果可能会降低,建议采取其它避孕方法,以预防

1、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3、本品在以下情况下请勿使用: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这些可能是严重情况的征兆,请咨询医师。4、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假如出现烧心持续或加重症状,请停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6、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7、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