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的治疗。还可用于牙痛、手术后疼痛及外伤性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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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芬布芬。其化学名称为:3-(4-联苯羰基)丙酸。分子式:C16H14O3分子量:254.28 |
头孢特仑新戊酯cefterampivox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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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通化仁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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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2090 |
国药准字H20065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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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的治疗。还可用于牙痛、手术后疼痛及外伤性疼痛。 |
本品适用于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中耳炎、副鼻窦炎;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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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日0.6g,1次或分2次服用。成人一日总量不超过1.0g。小儿常用量:尚未建立。 |
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肾盂肾炎、膀胱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时:成人常规剂量为1日3次,一次50-100mg,饭后口服。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感染、肺炎、中耳炎、副鼻窦炎、淋菌性尿道炎、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时:成人常规剂量为1日3次,一次100-200mg,饭后口服。对于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慎重服药,适当调整剂量和间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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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消化性溃疡、严重肝肾功能损害、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应禁用。 |
对头孢特仑或本剂成分过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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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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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由于缺乏有关人类胎儿的临床数据,妇女妊娠期间,不推荐使用本品。若有对该药敏感的微生物严重感染时,必须充分权衡利弊。2.在乳汁中尚未发现本品的代谢物。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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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的治疗。还可用于牙痛、手术后疼痛及外伤性疼痛。 |
本品适用于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中耳炎、副鼻窦炎;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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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主要为胃肠道反应,表现为胃痛、胃烧灼感、恶心,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头晕、皮疹、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
本品的作用机制是阻断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头孢特仑与青霉素结合蛋白(PBP)中的3,1A,1Bs具有很强的结合性,从而发挥杀菌作用。头抱特仑对革兰氏阳性菌、阴性菌均有抗菌作用。尤其对革兰氏阳性菌中的链球菌属、肺炎球菌,革兰氏阴性菌中的大肠杆菌、克雷伯氏菌属,淋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及厌氧菌脓链球菌属等更显示很强的抗菌作用。对以往口服头孢制剂(先锋IV号、头孢克洛等)不敏感的沙雷氏菌属、吲哚阳性变形杆菌、肠杆菌属、柠檬酸菌属等显示良好的抗菌作用。头孢特仑对各种细菌产生的β-内酞胺酶稳定,故对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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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
对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本人或直系亲属中有支气管哮喘、皮肤荨麻疹等过敏体质的患者;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口服吞咽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全身状态恶化的患者慎用。对实验室检查结果的影响:除尿糖试纸外的尿糖比色实验、本尼迪特(Benedict)实验等利用还原法进行的尿糖检查实验可出现假阳性反应。服药期间,直接库姆斯氏(Coombquot;quot;s)实验可显示阳性结果。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时给药的安全性尚未肯定。头孢特仑几乎不能进入乳汁。对于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只有当治疗的益处大于危险时,方可给药。儿童用药早产儿、新生儿、乳儿、幼儿给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慎用。老年患者因生理机能低下或有时会出现维生素K缺乏,应注意用量和服药间隔,并密切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