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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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阿莫西林0.5克和克拉维酸0.125克。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磺胺醋酰钠 0.1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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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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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183 |
国药准字H3402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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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 |
用于眼结膜炎,睑缘炎和沙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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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和12岁以上小儿,一次1片,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 2.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日。 |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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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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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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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 |
用于眼结膜炎,睑缘炎和沙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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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 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 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 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本品属局部应用的磺胺类药,抗菌作用较弱,但能抑制大多数革兰阳性菌、沙眼衣原体以及部分革兰阴性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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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 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 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7.严重肝功能减退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 (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睛发红、疼痛等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诊。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