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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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羧甲司坦250mg、盐酸伪麻黄碱3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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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
西安德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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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318 |
国药准字H20051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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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
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支气管炎等疾病引起的鼻塞、咳嗽、咯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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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肺炎及其他中重度感染:一次62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一次37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小儿①新生儿及3个月以内婴儿。按阿莫西林计算,按体重一次15mg/kg,每12小时1次。②体重≤40kg的小儿。按阿莫西林计算,一般感染:按体重一次2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体重一次20mg/k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剂量减半。40kg以上的儿童可按成人剂量给药。肾功能减退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者不需减量;肌酐清除率10-30ml/分钟者每12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者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血液透析患者根据病情轻重,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各加服1次。 |
口服。成人每次1—2袋,每6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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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中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2严重冠状动脉疾患或严重高血压及有精神病史者禁用。3活动性胃溃疡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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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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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
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支气管炎等疾病引起的鼻塞、咳嗽、咯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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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本品由羧甲司坦、盐酸伪麻黄碱、氢溴酸右美沙芬组成的复方制剂。其中羧甲司坦主要减少支气管粘液分泌,使痰的粘稠度下降而易于咳出;盐酸伪麻黄碱为拟肾上腺素药,可收缩鼻粘膜血管,减轻鼻塞、流涕症状;氢溴酸右美沙芬为中枢性镇咳药,通过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作用,长期应用未见成瘾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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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服用量每日不得超过8粒,疗程不得超过7天,超量服用可造成头晕、失眠及精神症状;2.对麻黄碱药理作用敏感者,心脏病、高血压、甲亢、青光眼、肺气肿等呼吸困难患者,前列腺肥大合并排尿困难及精神抑郁症患者不宜服用本品。3.服用本品若症状未见改善或出现高热,应及时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