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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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
主要成分:本品主要成份是水杨酸咪唑。其化学名为2-羟基苯甲酸咪唑分子式:C7H6O3·C3H4N2分子量:2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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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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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318 |
国药准字H20055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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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
本品适用于由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等风湿性疾病引起的关节疼痛、肿胀、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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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肺炎及其他中重度感染:一次62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一次37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小儿①新生儿及3个月以内婴儿。按阿莫西林计算,按体重一次15mg/kg,每12小时1次。②体重≤40kg的小儿。按阿莫西林计算,一般感染:按体重一次2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体重一次20mg/k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剂量减半。40kg以上的儿童可按成人剂量给药。肾功能减退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者不需减量;肌酐清除率10-30ml/分钟者每12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者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血液透析患者根据病情轻重,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各加服1次。 |
口服,成人一般一次0.5~0.75g(2~3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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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用于胃、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性胃肠道出血以及对乙酰水杨酸、水杨酸、咪唑衍生物过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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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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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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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
本品适用于由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等风湿性疾病引起的关节疼痛、肿胀、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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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本品具有抗炎、镇痛和解热作用,动物实验证实本品能选择性和可逆地抑制血栓烷A2合成酶,但不阻断前列腺素的生物合成。故本品对胃的刺激性较小。急性毒性试验结果:LD50在雄性、雌性大鼠中,口服分别为1211mg/kg,1430mg/kg;在雄性、雌性小鼠中,口服分别为1034mg/kg,1091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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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慎用于胃炎和哮喘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