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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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
葛根、荆芥、牛蒡子、桔梗、玄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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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
南京中山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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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318 |
国药准字Z20000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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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
风寒感冒、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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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肺炎及其他中重度感染:一次62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一次37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小儿①新生儿及3个月以内婴儿。按阿莫西林计算,按体重一次15mg/kg,每12小时1次。②体重≤40kg的小儿。按阿莫西林计算,一般感染:按体重一次2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体重一次20mg/k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剂量减半。40kg以上的儿童可按成人剂量给药。肾功能减退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者不需减量;肌酐清除率10-30ml/分钟者每12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者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血液透析患者根据病情轻重,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各加服1次。 |
温开水冲服。1-3岁:每次1/2袋,一日4次;4-7岁:每次1袋,一日3次;8-14岁:每次1袋,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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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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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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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
风寒感冒、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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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具有显著的退热、镇咳、消炎和抑毒抑菌等作用。对内毒素致热家兔及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三联疫苗致热大鼠均有明显退热作用,其中,中剂量与阿斯匹林作用相近。该药对氨水引致小鼠咳嗽和电刺激豚鼠气管引咳均有明显抑制作用;该药对二甲苯致小鼠耳壳炎症、琼脂致大鼠足跖炎症均有明显消炎作用;上述几项试验,大、中、小剂量均呈明显量效关系。人胚细胞及鸡胚抑毒试验结果表明:该药对流感病毒、腺病毒5型有强的抑毒作用,对腺病毒3型、7型、ECHO11病毒也有推迟病变的作用。体内外抑菌实验表明:该药对金葡菌、流感嗜血杆菌、脑膜炎败血症黄杆菌、摩拉氏菌、肺炎球菌、甲链球菌、大肠杆菌、绿脓杆菌等有不同程度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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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