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舒筋活血,散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风湿瘀阻,关节痹痛;急慢性扭挫伤,神经痛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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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三七、草乌(蒸)、雪上一枝蒿、骨碎补、红花、接骨木、赤芍、冰片。 |
本品主要成分为帕利哌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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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密之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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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052 |
国药准字HJ20160549(原国药准字J2017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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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舒筋活血,散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风湿瘀阻,关节痹痛;急慢性扭挫伤,神经痛见上述证候者。 |
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双相情感障碍躁狂或混合发作、自闭症谱系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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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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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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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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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舒筋活血,散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风湿瘀阻,关节痹痛;急慢性扭挫伤,神经痛见上述证候者。 |
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双相情感障碍躁狂或混合发作、自闭症谱系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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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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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心血管疾病患者及过敏体质者慎用。2、本品药性强烈,应按规定量服用。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会增高痴呆相关性精神病老年患者的死亡率与安慰剂相比,使用非典型性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痴呆相关性精神病老年患者的死亡危险性会增高,本品未批准用于治疗痴呆相关性精神病。(痴呆:精神病学术语,指精神原性(如早发性痴呆)的或由损坏脑物质的疾病(如神经梅毒或动脉硬化)引起的智力恶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