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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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甘草(蜜炙)、。 |
氯霉素。辅料含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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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密之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金虹胜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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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075 |
国药准字H12020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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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用于结膜炎、沙眼、角膜炎和眼睑缘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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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3次。 |
外用。滴眼,每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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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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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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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用于结膜炎、沙眼、角膜炎和眼睑缘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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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1、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 2、口腔苦味。 3、偶见儿童使用后出现再生不良性障碍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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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2、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 3、如使用3---4日不见症状改善,应停止使用并向医师咨询。 4、出现不良反应应即停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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