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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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甘草(蜜炙)、。 |
人工牛黄、雄黄、石膏、大黄、黄芩、桔梗、冰片、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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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密之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百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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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075 |
国药准字Z41021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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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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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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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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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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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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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过敏及过敏性休克;副作用反应;药物性肝功能损害;血小板减少;尿血衄血;中毒反应;膀胱炎;腹泻;精神失常;成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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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过敏体质者慎用。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便秘或平素就有胃部冷痛时发时止、喜温喜按、食后缓解、泛吐清水、食少腹胀、口淡不渴、畏寒肢冷者应慎用。本品含有雄黄、大黄等有毒、峻烈破瘀攻下之品,故身体虚弱、大病初愈者慎用。本品成分中的牛黄含有胆酸,胆酸与胃黏膜接触后,可增加酸性水解酶的活性,破坏溶酶体膜,损害胃黏膜屏障,从而引起急性胃黏膜出血病变,因此患有胃炎、胃溃疡的患者应慎用。本品含有有毒成分,应严格按规定量在医师指导下服用,使用不慎或超量服用容易引起中毒或严重不良反应,因此亦不可长期服用。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服用蜜丸剂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不可整丸吞服。如妊娠期患牙龈炎,不可选用牛黄解毒丸(胶囊、软胶囊、片)治疗。在用于治疗牙龈炎时,如疼痛伴出血增加或龈缘有糜烂、龈沟有溢脓,建议及时到医院诊治。服用本品期间饮食宜多样化,清淡易消化;多食蔬菜、水果,忌食煎炸烘烤食品,避免食用有刺激性的食物。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用药期间注意口腔卫生,饭后漱口,睡前刷牙。用药期间注意休息,防止过度疲劳,避免精神紧张。用药期间注意肝、肾功能复查,避免肝肾损伤。用药过程中注意查血、尿砷浓度,超过规定限度者立即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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