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散风止痛。用于肝肺蕴热、风火上扰引起的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牙疼,暴发火眼,皮肤刺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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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白芍、防风、山药、肉桂子、雄黄、朱砂、薄荷脑、黄芩、钩藤、桔梗、丁香、甘草、人工牛黄、冰片、人工麝香。 |
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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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密之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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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457 |
国药准字H20054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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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散风止痛。用于肝肺蕴热、风火上扰引起的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牙疼,暴发火眼,皮肤刺痒。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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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3次。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本品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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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尚未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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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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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散风止痛。用于肝肺蕴热、风火上扰引起的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牙疼,暴发火眼,皮肤刺痒。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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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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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油腻厚味。2、本品处方中含朱砂、雄黄,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运动员慎用。4、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