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水、消痰、消食、滞气,导滞通便。用于一切气食痰水,停积不化,胸脘饱闷,腹胀疼痛,大便秘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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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大黄(酒炒)、猪牙皂(炒)、牵牛子、牵牛子(炒)、香附(醋炒)、槟榔、五灵脂(醋炒)。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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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AstraZene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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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0370 |
国药准字J2013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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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消水、消痰、消食、滞气,导滞通便。用于一切气食痰水,停积不化,胸脘饱闷,腹胀疼痛,大便秘结。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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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0~60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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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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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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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消水、消痰、消食、滞气,导滞通便。用于一切气食痰水,停积不化,胸脘饱闷,腹胀疼痛,大便秘结。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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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身体衰弱,脾虚便泄,有外感者及孕妇忌服。 |
1.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3.本品在以下情况下请勿使用: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这些可能是严重情况的征兆,请咨询医师。4.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假如出现烧心持续或加重症状,请停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6.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7.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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