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急慢性胃炎,胆汁反流性胃炎,食管炎,以及非溃疡性消化不良。症见胃灼痛,反酸、烧心、饱胀、早饱、恶心、呕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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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铝碳酸镁。化学名:碱式碳酸铝镁四水台物。 |
瓜蒌、香附(醋炙)、赤芍、天南星(制)、青皮(醋炒)、陈皮、半枝莲、野菊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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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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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189 |
国药准字Z2009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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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急慢性胃炎,胆汁反流性胃炎,食管炎,以及非溃疡性消化不良。症见胃灼痛,反酸、烧心、饱胀、早饱、恶心、呕吐等。 |
乳腺囊性增生病、乳腺纤维腺瘤、乳腺纤维病、乳腺导管扩张症、乳腺小叶增生、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乳腺导管扩张症合并感染、乳腺导管瘘、乳腺导管周围炎、乳腺结核、乳腺炎、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合并感染、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合并导管扩张症、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合并导管周围炎、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合并乳腺结核、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合并乳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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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服用本品时应咀嚼成粉末后与温开水吞服。餐后1-2小时.睡前或胃不适时服用。每次2...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在月经周期第五天开始服药,若行经期少于5天者,则从干净后(次日)开始服药;若行经期超过5天者,则在月经来潮的第五天开始服药。连续服用21天。3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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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大剂量服用可导致胃肠道不适,软糊状大便。 |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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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头三个月慎用。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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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急慢性胃炎,胆汁反流性胃炎,食管炎,以及非溃疡性消化不良。症见胃灼痛,反酸、烧心、饱胀、早饱、恶心、呕吐等。 |
乳腺囊性增生病、乳腺纤维腺瘤、乳腺纤维病、乳腺导管扩张症、乳腺小叶增生、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乳腺导管扩张症合并感染、乳腺导管瘘、乳腺导管周围炎、乳腺结核、乳腺炎、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合并感染、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合并导管扩张症、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合并导管周围炎、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合并乳腺结核、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合并乳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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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酸与胃粘膜保护类药品,具有独特的大分子层状网络结构,能迅速改善或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各种病症。本品具有: 1.迅速中和胃酸,可逆性结台胆酸,并保持胃内PH3-5量佳的治疗生理环境。 2.持续阻止胃蛋白酶和胆酸对胃的损伤。 3.增强胃粘膜保护园子作用,促进病变部位更快更好地痊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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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当药品外观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2.严重心肾功能不全,高镁、高钙血症者慎用。 |
1、本品不适用于乳腺炎、乳腺单纯性囊肿、乳腺癌、乳腺纤维瘤、乳痛症患者。2、对合并有心血管、脑血管、肝、肾和造血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以及精神病患者,尚无应用本品的相关研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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