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月经不调、子宫功能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单方或与雌激素合用能抑制排卵,作避孕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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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 炔诺酬。化学名称:17β-羟基-19-去甲-17α-孕甾-4-烯-20-炔-3-酮。分子式: C20H25O2分子量: 298.43 |
炔雌醇0.020mg和屈螺酮3.0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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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德国BayerWeimarGmbHundCo.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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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769 |
H20140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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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月经不调、子宫功能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单方或与雌激素合用能抑制排卵,作避孕药。 |
避孕、月经不规律、经前期综合征、卵巢功能不全导致的不孕症、痤疮、女性雄激素性脱发、多毛症、多囊卵巢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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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治疗子宫功能性出血:口服,每次5mg(8片),每8小时1次,连用3日,止血后,改为每12小时1次,7日后改为每次2.5-3.75mg(4-6片)维持,连续用2周左右。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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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主要为恶心、头晕、倦怠。 突破性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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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间不宜使用(女婴男性化)。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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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月经不调、子宫功能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单方或与雌激素合用能抑制排卵,作避孕药。 |
避孕、月经不规律、经前期综合征、卵巢功能不全导致的不孕症、痤疮、女性雄激素性脱发、多毛症、多囊卵巢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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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妊娠4个月内慎用,不宜用作早孕试验。 2.心血管疾病、高血压、肾功能损害、糖尿病、哮喈病、癫病、偏头痛、未明确诊断的阴道出血、有血栓病史(晚期癌瘤治疗除外)、胆套疾病和有精神抑郁史者慎用。 3.长期用药需注意检查肝功能,特别注意乳房检查。 |
1.血栓栓塞疾病和其它血管问题如果发生了动脉或静脉血栓(VTE)事件,停止服用本品。使用COCs可升高静脉血栓栓塞风险。但是,妊娠导致的静脉血栓栓塞风险与使用COCs导致的风险相同或更高。在使用COCs的女性中,静脉血栓栓塞风险估计为3~9例/10,000女性-年。VTE的风险在使用第1年中最高。根据一项大型、不同COCs的、前瞻性安全性队列试验的中期数据,与非COC使用者相比,风险升高幅度在COC使用的前6个月中最大。该安全性试验的中期数据表明,在最初开始COC或重新开始(≥4周的未服药间隔)同一或不同COC后,VTE风险最大。使用COCs还升高动脉血栓风险,如卒中和心肌梗死,尤其是在具有这些事件的其它风险因素的女性中。在中止COC使用后,口服避孕药所致的血栓栓塞疾病风险逐渐消失。如果可行,在重大手术或其它已知有血栓栓塞风险升高的其它手术前至少4周以及术后2周,停用本品。在不哺乳的女性中,服用本品不要早于分娩后4周。在产后第3周之后,产后血栓栓塞疾病的风险下降,而在产后第3周之后,排卵风险升高。已发现COCs可以升高脑血管事件(血栓性和出血性卒中)的相对和绝对风险,不过,总体上,该风险在年龄较大(>35岁)、并且吸烟的高血压女性中最高。在合并其它基础风险因素女性中,COCs也可以增加卒中风险。在有心血管疾病风险因素的女性中,必须慎用口服避孕药。如果有无法解释的视力下降、眼球突出、复视、视神经乳头水肿或视网膜血管病变,停用本品。并立即对视网膜静脉血栓形成进行评估。[见【不良反应】]。详细信息请见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