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风寒咳嗽、痰喘引起的咳嗽气喘、胸闷、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麻黄浸膏、川贝母、陈皮、桔梗、五味子、甘草浸膏、法半夏、远志。辅料为:淀粉、滑石粉、蔗糖、苹果绿(色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硝唑。 |
|
| 生产企业 |
广西泰诺制药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南京海陵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083 |
国药准字H2003052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风寒咳嗽、痰喘引起的咳嗽气喘、胸闷、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 用于毛滴虫引起的男女泌尿生殖道感染。 用于阿米巴原虫引起的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 用于贾第鞭毛虫病。 用于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手术后伤口感染、产后脓毒病、脓毒性流产、子宫内膜炎以及敏感菌引起的其他感染。 用于预防各种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防治厌氧菌感染:成人500mg/次,每日二次(早晚各服一次,以下同);儿童,每1...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服药期间有轻度头晕、头痛、嗜睡、胃肠道反应、肌肉乏力。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早期慎用;治疗期间不适宜哺乳。 儿童用药:用于体重6kg以上的儿童,用量应严格按照医生处方剂量依照儿童体重用药。 老年用药:遵医嘱适量酌减。 |
|
| 成分 |
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风寒咳嗽、痰喘引起的咳嗽气喘、胸闷、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 用于毛滴虫引起的男女泌尿生殖道感染。 用于阿米巴原虫引起的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 用于贾第鞭毛虫病。 用于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手术后伤口感染、产后脓毒病、脓毒性流产、子宫内膜炎以及敏感菌引起的其他感染。 用于预防各种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药理作用 奥硝唑主要在肝脏代谢,在体内主要以具有细胞毒作用的原药和具有细胞毒作用的中间代谢活性产物,作用于厌氧菌、阿米巴虫、贾第虫和毛滴虫细胞的DNA,使其螺旋结构断裂或阻断其转录复制而致其死亡达到抗菌抗原生质的目的。 研究报道,奥硝唑对小鼠急性毒性试验表明其LD50值为1645mg/kg(灌胃),1027mg/kg(腹腔注射)。长期毒性试验表明奥硝唑具有良好的耐受性、无致突变、致畸、致癌性,与乙醇无不良相互作用。但在服药期间对精子的活动性有抑制作用,停药后则自然恢复。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及孕妇慎用。 5.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服用剩余的药片应立即包装好并立即作好标记并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