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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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萘普生0.1克,辅料为淀粉、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伊托必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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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雅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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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0595 |
国药准字J2016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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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本品适用于因胃肠动力减慢 (如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等所致) 引起的消化不良症状,包括上腹部饱胀感、上腹痛、食欲不振、恶心和呕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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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首次0.5克,以后一次0.25克,必要时每6-8小时一次。 |
成人常用剂量为一次50mg,每日三次,餐前口服。根据患者年龄和症状可相应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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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1、休克和过敏性样反应:使用本品可能会发生休克和过敏性样反应,故应密切观察。若出现低血压、呼吸困难、喉水肿、荨麻疹、脸色苍白和出汗等任何休克和过敏性样反应的征兆,应停药,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2、肝功能异常和黄疸:使用本品可能会发生伴AST,ALT和γ-GTP等增高的肝功能异常和黄疸,故应密切观察。若有异常现象发生,应停药,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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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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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由于尚未确认妊娠妇女给药的安全性,对于孕妇或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只有确认其治疗上的有益性高于危险性时才可以给药。 2.由于已有报告在动物实验(大白鼠)中向乳汁中转移,因而服用本药物时应当避免哺乳。 儿童用药:儿童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老年用药:由于一般老年患者生理机能低下,容易出现副作用,应当进行充分观察,确认出现副作用时,应当慎重给药、减量或停止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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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本品适用于因胃肠动力减慢 (如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等所致) 引起的消化不良症状,包括上腹部饱胀感、上腹痛、食欲不振、恶心和呕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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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见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适、头晕、头痛、嗜睡、耳鸣、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哮喘、皮肤瘙痒、下肢水肿。2.可见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3.偶见胃肠出血、肾损害、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无力、血象异常、肝功能损害。 |
本品具多巴胺D2受体阻滞和乙酰胆碱酯酶抑制的双重作用,通过刺激内源性乙酰胆碱释放并抑制其水解而增强胃和十二指肠运动,促进胃排空,并具有中度镇吐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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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 |
1、本品能增强乙酰胆碱的作用,必须谨慎使用。 2、本品使用中若出现心电图QTC间期延长,应停药。 3、虽然未证实本品对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有影响,但由于偶尔可发生眩晕和激动,故应注意药物对人体机敏性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