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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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萘普生0.1克,辅料为淀粉、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丙戊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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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省吕梁中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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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0595 |
国药准字H14023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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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类型的癫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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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首次0.5克,以后一次0.25克,必要时每6-8小时一次。 |
口服,成人一日0.6-1.2g,分3次服用,儿童口服一日10-30mg/kg,分2-3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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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1.有药源性黄疸个人史或家族史者禁用; 2.有肝病或明显肝功能损害者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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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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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类型的癫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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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见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适、头晕、头痛、嗜睡、耳鸣、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哮喘、皮肤瘙痒、下肢水肿。2.可见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3.偶见胃肠出血、肾损害、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无力、血象异常、肝功能损害。 |
1.治疗早期常出现头昏,恶心,呕吐,嗜睡,乏力,食欲增加或减少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 2.可引起月经周期改变; 3.较少见短暂的脱发,头痛,过敏,手颤,多梦,不安和急躁; 4.长期服用偶见胰腺炎及急性肝坏死; 5.可使血小板减少引起紫癜,出血和出血时间延长,应定期检查血象; 6.对肝功能有损害,服用2个月要检查肝功能; 7.偶有走路不稳,视力模糊,眼胀眼花,耳鸣,乳房增大; 8.偶有听力下降和可逆性听力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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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