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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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阿司匹林0.2268g,扑热息痛0.136g,咖啡因33.4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乌洛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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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西兰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南阳市天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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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2596 |
国药准字H20173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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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1、防治慢性或复发性,单纯无并发症的下尿路感染和无症状的菌尿症,由于本品及其扁桃酸盐和马尿酸盐均不易遭受耐药,故适合于长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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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治疗尿路感染:口服一次0.3-1g,3次/日;可同时服用氯化铵每次1g或酸性磷酸盐每次0.5g。 2、治疗手足多汗及腋臭:本品溶液剂外用,用于手足多汗,1次/日,一次适量,用手指均匀涂于患处;用于腋臭,一周1次,一次适量涂搽腋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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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严重脱水者、代谢性酸中毒和痛风均禁用本品及其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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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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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1、防治慢性或复发性,单纯无并发症的下尿路感染和无症状的菌尿症,由于本品及其扁桃酸盐和马尿酸盐均不易遭受耐药,故适合于长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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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1、一般耐水性较好,但可引起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和腹泻。 2、可致皮疹,甚至发生超敏反应。 3、使用大剂量可引起膀胱刺激征或炎症,尿频、血尿和蛋白尿,可服用碳酸氢钠或大量饮水获得减轻。 4、外用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癌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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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应经常测定尿液的pH值,并保持尿液呈酸性(pH值宜在5.5以下)。为保持尿液pH值在5.5以下,应避免进食柑橘类水果、牛奶奶酪制品及其他碱性食物,可补充大量维生素C(4g/d以上)、盐酸精氨酸,亦可给予氯化铵(肾功能不全患者给予大剂量氯化铵可造成代谢性酸中毒,故禁用;肝功能不全患者亦禁用)以使尿液酸化。 2、本品与碳酸氢钠一起服用可减轻不良反应,但本品的疗效亦降低。 3、本品可干扰尿儿茶酚胺、尿雌三醇(酸水解法)、尿5-羟基吲哚乙酸等的测定,增加误差。 4、尿中微生物(如奇异变形杆菌、某些假单胞菌属和肠杆菌等)的分解可使尿液pH值升高而降低本品的疗效。 5、本品可引起排尿困难,降低剂量或酸化尿液可以缓解。 6、大剂量服用本品(8g/d,连续服用3-4周)可出现膀胱刺激症状(尿痛、尿颗)、蛋白尿和肉眼血尿等。 7、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虽尚未发现畸胎,但妊娠期妇女仍应慎用本品。 8、本品可经乳汁中分泌,故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9、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确定 10、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调整本品的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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