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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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阿司匹林0.2268g,扑热息痛0.136g,咖啡因33.4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曲马多;化学名称为:(±)-反-1-(间-甲基苯基)-2-(二甲氨甲基)-环已醇盐酸盐;分子式:C16H25NO2;分子量:29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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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西兰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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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2596 |
国药准字H20020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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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癌症疼痛、骨折或术后疼痛等各种中度至重度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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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吞服,勿嚼碎。本品用量视疼痛程度而定。一般成人及14岁以上中度疼痛的患者,单剂量为50~100mg。体重不低于25公斤的1岁以上儿童的服用剂量为每公斤体重1~2mg,本品最低剂量为50mg(1/2片)。每日最高剂量通常不超过400mg。治疗癌性痛时也可考虑使用相对的大剂量。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酌情使用。老年患者的剂量要考虑有所减少。两次服药的间隔不得少于8小时。上述推荐剂量仅供参考,原则上应选用最低的止痛剂量。遵医嘱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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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对本品高度敏感者以及酒精、安眠药、镇痛剂或其它精神药物急性中毒的患者; 2本品慎用于阿片类药依赖者、病因不明的意识紊乱、呼吸中枢和呼吸功能紊乱、颅压增高而无人工呼吸设备的情况及1岁以下婴幼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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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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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16岁以下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没有建立,故儿童应慎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期,必须限制盐酸曲马多的用量(只能单次给药)。怀孕期间长期应用,因其可导致对药物的习惯性,新生儿出生后会出现戒断症状。如果产妇在婴儿出生前或出生时立即服用本药,不会影响子宫的收缩功能,可能会导致新生儿呼吸频率的变化,但不具有临床相关性。如在哺乳期使用,乳汁中盐酸曲马多的量为母体血液含量的0.1%,单次给药不需终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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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癌症疼痛、骨折或术后疼痛等各种中度至重度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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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盐酸曲马多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与疼痛相关的特异性受体。无致平滑肌痉挛作用。在推荐剂量下,不会产生呼吸抑制作用,对血流动力学亦无显著影响。耐药性和依赖性很低。动物试验未发现曲马多的致畸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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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长期使用本品,应注意耐药性或药物依赖性的形成,疗程不应超过治疗需要,并不适合用作替代治疗药物; 2常用量情况下,本品也会有可能影响病人的驾驶或机械操作的反应能力; 3如用量超过规定剂量或与中枢神经镇静剂合用,可能会出现呼吸抑制; 4肝肾功能受损的病人,因其半衰期延长,用药间隔要适当延长; 5心脏疾患酌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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