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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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阿司匹林0.2268g,扑热息痛0.136g,咖啡因33.4mg。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4-[2-[[1-甲基-3-(4-羟苯基)丙基]氨基]乙基]-1,2-苯二酚盐酸盐。 分子式:C18H23NO3·HCl 分子量:33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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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西兰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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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2596 |
国药准字H20058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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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器质性心脏病时心肌收缩力下降引起的心力衰竭,包括心脏直视手术后所致的低排血量综合征,作为短期支持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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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成人常用量将多巴酚丁胺加于5%葡萄糖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稀释后,以滴速每分钟2.5-10ug/㎏给予,在每分钟15ug/㎏以下的剂量时,心率和外周血管阻力基本无变化;偶用每分钟﹥15ug/㎏,但需注意过大剂量仍然有可能加速心率并产生心律失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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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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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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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器质性心脏病时心肌收缩力下降引起的心力衰竭,包括心脏直视手术后所致的低排血量综合征,作为短期支持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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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1对心肌产生正性肌力作用,主要作用于β1受体,对β2及α受体作用相对较小; 2能直接激动心脏β1受体以增强心肌收缩和增加搏出量,使心排血量增加; 3可降低外周血管阻力(后负荷减少),但收缩压和脉压一般保持不变,或仅因心排血量增加而有所增加; 4能降低心室充盈压,促进房室结传导; 5心肌收缩力有所增强,冠状动脉血流及心肌耗氧量常增加; 6由于心排血量增加,肾血流量及尿量常增加; 7本品与多巴胺不同,多巴酚丁胺并不间接通过内源性去甲肾上腺素的释放,而是直接作用于心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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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交叉过敏反应,对其他拟交感药过敏,可能对本品也敏感; 2对妊娠的影响,在人体应用未发生问题; 3本品是否排入乳汁未定,但应用未发生问题; 4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不宜使用,以免加重梗阻; 5下列情况应慎用: ①心房颤动,多巴酚丁胺能加快房室传导,心室率加速,如须用本品,应先给予洋地黄类药; ②高血压可能加重; ③严重的机械梗阻,如重度主动脉瓣狭窄,多巴酚丁胺可能无效; ④低血容量时应用本品可加重,故用前须先加以纠正; ⑤室性心律失常可能加重; ⑥心肌梗死后,使用大量本品可能使心肌耗氧量增加而加重缺血; ⑦用药期间应定时或连续监测心电图、血压、心排血量,必要或可能时监测肺楔嵌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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