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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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阿司匹林0.2268g,扑热息痛0.136g,咖啡因33.4mg。 |
每片含阿司匹林81mg,重质碳酸镁22mg,甘羟铝11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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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西兰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诺金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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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2596 |
国药准字H20080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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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下述情况需使用阿司匹林抑制血小板粘附和聚集,但患者不能耐受阿司匹林的胃肠道反应时:不稳定心绞痛、急性心肌梗塞、局部缺血性脑血管障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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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成人一日一次,一次1片;依据病情一次最多服用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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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以下患者禁用: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或水杨酸类制剂有过敏症及过敏史的患者。2.消化性溃疡的患者〔有可能引起胃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恶化〕。3.有出血倾向的患者〔有可能增强出血〕。4.有阿司匹林喘息或有既往史的患者〔有可能诱发重症喘息发作〕。5.预产期在12周以内的孕妇。6.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或婴儿〔本品为片剂,上述人群不能自行吞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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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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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1.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及婴儿因无法自行吞咽,故不可给药。2.幼儿在确认可顺利吞咽后,谨慎给药。3.小儿等使用中易出现副作用,应充分观察患者情况并慎重给药。肾功能障碍或有既往史的川崎病患者及低出生体重儿川崎病患者应注意。川崎病治疗中曾出现肝功能损害的报告,故治疗中应适当的进行肝功能检查。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可能导致妊娠期延长,动脉管的早期闭锁,抑制子宫收缩,增加分娩时出血。海外大规模免疫学调查中,妊娠中服用阿司匹林与先天性异常胎儿的生产无因果关系,但长期服用阿司匹林,有可能引起母体贫血、产前、前后出血、分娩时间延长、难产、死产、新生儿体重减少的报告。另外,有妊娠末期给药的患者及其新生儿出现异常出血的报告。因此,预产期在12周以内的孕妇禁用。2.动物实验(大鼠)中有致畸作用的报告,因此孕妇(预产期在12周以内的孕妇除外)或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只有能作出治疗获益大于危险的判断时,才能给药。3.乙酰水杨酸的 老人注意事项: 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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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下述情况需使用阿司匹林抑制血小板粘附和聚集,但患者不能耐受阿司匹林的胃肠道反应时:不稳定心绞痛、急性心肌梗塞、局部缺血性脑血管障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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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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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以下患者应慎用:1.消化性溃疡既往史的患者。2.血液异常或既往史的患者。3.有肝功能障碍或既往史的患者。4.有肾功能障碍或既往史的患者。5.有高血压的患者。6.有过敏症既往史的患者。7.有支气管哮喘的患者。8.经常饮用酒精饮料者。9.有报告显示有可能增加手术时的失血量,因此手术前1周内的患者应慎用。10.长期服用甾体类抗炎药引起消化性溃疡的患者,对本剂应长期服用,且应该进行米索前列醇治疗。11.月经过多患者。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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